頭香!檢仔聊天室開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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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由一群充滿熱血、活力的新世代檢察官所組成的社群粉絲團。小編們都是有第一線承辦偵查、公訴與執行案件經驗的檢察官,和大家分享刑事訴訟中檢察官這個角色的點點滴滴。



開站(戰?)第一PO,檢仔聊天室派出貓頭鷹小編帶著法典、劍、天平、放大鏡打頭陣與大家相見囉!大家有看到貓頭鷹小編身上穿著紫紅色袍子嗎?沒錯,這是檢察官的專屬戰袍唷!
等等,檢察官到底是什麼?怎麼貫串整部刑事訴訟法,滿滿的都是檢察官呢?
這就是貓頭鷹小編要抱著刑事訴訟法 的原因呀!檢察官是刑事司法的靈魂人物之一,因為開啟刑事訴訟程序的「偵查」、進入審判後的「公訴」、實現判決正義的「執行」,都是檢察官的工作。
從發覺犯罪的嫌疑那刻起,偵查就開始了,而身為偵查指揮官的檢察官,是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的守門員,負責的工作就是依照法律所賦予的權力,指揮司法警察們進行合法的調查。
調查的結果,如果沒有到達起訴門檻(例如被告是無辜的、被告死亡、告訴乃論罪的告訴人撤回告訴……等),檢察官就要做一個不起訴處分;達到起訴門檻的話,也就是被告真的有犯罪,當被告真心反省而符合緩起訴要件的話,有可能會做緩起訴處分,有時會要求被告履行一些條件,比如向被害人道歉、賠償被害人損失、捐錢給國家或公益團體做善事、進行必要的治療等。當緩起訴處分確定,案件就會轉由執行檢察官來執行,執行檢察官的工作包含監督被告履行緩起訴處分條件,以及有無撤銷緩起訴之情況。
如果達到起訴門檻且應該起訴讓被告接受審判程序以實現實體正義者,檢察官就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起訴。而當案件經起訴後,則由公訴檢察官接手實行公訴,到法庭上進行論告、舉證、言詞辯論、就量刑表示意見。
法院判決確定後,案件又回到地檢署了,由執行檢察官指揮執行,貓頭鷹檢察官手上那把漂亮的劍,代表必須劍及履及的執行判決,包含法律所規定的刑罰,以及特別矯正的保安處分。
所以說啦!整部刑事訴訟法,就是檢察官的工作範圍。而拿著天平,代表的則是法律所規定的「客觀義務」,也就是檢察官對於被告有利、不利的證據都必須要注意並好好調查的義務。
那隻拿著放大鏡的貓頭鷹小編又是怎麼回事?是每天看著電腦螢幕勘驗到變成老花眼了嗎?這樣講好像蠻有道理的…...因為檢察官是刑事案件的第一個把關者,必須謹慎、仔細地注意每個細節,所以比需無時無刻拿著放大鏡注意程序的每個環節。
好了,貓頭鷹小編必須披上美美的紫紅色袍子上工了,先跟大家說掰掰。咦?這個時間不是下班時間嗎?不是喔!地檢署可是越夜越嗨的!因為犯罪不分晝夜、警察解送人犯也不分晝夜喔,值班的檢察官可是必須24小時 stand by的。
檢仔聊天室裡有一大堆燃燒著熱情的小編,敬請期待下一發——其實貓頭鷹小編也不知道下一回是哪位小編XD
😤😤 特別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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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檢察官的工作以及「正義」,延伸參考:
△【司改國是無雙會客室】小檢夜未眠
https://pnn.pts.org.tw/…/%E3%80%90%E5%8F%B8%E6%94%B9%E5%9C…/
△【哲學星期五@新北】 橫看成嶺側成峰--檢察官的功能與定位談起 2017/5/12
錄影1: https://goo.gl/siezvD
錄影2: https://goo.gl/SzAr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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