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蒐證,有那麼可怕嗎?
之前報載警政署要花5億元來建置手機全面監控系統,讓全民都受監控,聽起來好嚇人,感覺就像全民公敵的台灣版一樣。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就讓北柯瑞小編來說給客倌知道。
一、通訊監察的對象與法官保留
現行監聽,依照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5條的規定,是必須因為特定人有特定重大的犯罪(例如貪污、洗錢、販毒等),且沒有其他蒐證方法下,才能由警察備齊證據向法院聲請對特定人的特定電話號碼或手機序號監聽。也就是說,在法院對你的手機或門號核發監聽票給警察之前,你的電話是完全自由自在,沒有人可以監聽的。
二、警政署欲建置的系統
小編不清楚報載的是怎樣的監控系統,假設最極端的是想仿照美國、歐洲部分國家的新立法,透過類如在手機上植入程式的方式,直接在手機端取得尚未加密的通訊內容。雖然這種方式看起來很恐怖,但縱使如此,也絕對不可能是所謂全民監控。
在立法上,肯定會比現在的監聽更嚴格,例如犯罪類型限縮為更嚴重的犯罪,犯罪嫌疑的證據門檻更高,通訊監察的時間更短,而且一樣的,一定只能在法院核發監察票後,才能對特定人的特定手機實施這種監察。相同的,除非警察能夠符合這麼嚴格的法定條件,否則你的手機是絕對的安全,如果是被駭客入侵,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三、通訊監察的重要性
為什麼我們需要通訊監察,一直以來,某些特定的重大犯罪,蒐證都很依賴監聽,例如:販毒、組織犯罪等。因為有些犯罪證據,像是販毒的交易約定或是組織犯罪裡面的指揮系統,都必須透透偷偷的監聽,才能拿到證據。我想大家都知道,沒有這些證據,被告做筆錄時絕對不可能會自己坦白,跟你承認他有買賣毒品或有老大指示什麼事。而如果沒有這些證據,絕大多數情形將是不起訴或是無罪的。
四、通訊監察的困境
過往被監聽的對象,都是用暗語來逃避監聽,例如販毒的人會用褲子、衣服、飲料、號仔、軟的、硬的、糖等暗語來代表海洛因或甲基安非他命。但在現在智慧型手機當道,通訊軟體多達上百種的現代,各位客倌你還用手機講電話嗎?
如果連正常人都不用一般電話,而是使用通訊軟體連絡,那躲避查緝的罪犯更是如此。而通訊軟體都是使用加密封包在傳輸,每種通訊軟體都有不同的加密方式,更且時常更新變更加密方式,所以刑事警察局在破解這些加密的技術和能力,完全應付不來如此多的通訊軟體。這確實是典型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五、建置系統的迫切性及更嚴格的法官保留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現在監聽會聽到的是,去話方:『喂,是我』,受話方:『哦,用微信』,然後就沒了。對,就是這樣,以後我們很難再起訴販毒和組織犯罪的罪犯,因為證據不夠。有人可能會說,喂,不能抓販毒的現行犯嗎?如果各位了解現在偵辦這些案子的警察人力少的可憐,就可以知道監聽其實都是事後拿錄音光碟,沒有人力可以每天綁在那裡直接聽電話內容,因為他們要辦的案子實在多到爆炸。
也因為這樣,實際上不太可能抓的到販毒的現行犯,更何況其他的犯罪,監聽的目的也不是要聽預計犯罪的時間、地點,而是把他們講過的話當成證據。所以,大家應該了解到進一步的監控系統的迫切性。
說了這麼多,我想大家都看懂了,新聞其實是在唬人的,什麼全面監控、全民公敵都只是被害妄想而已,以小編在實務的經驗,如果法院未核發監聽票,才沒有人敢亂來。今時已不同往日,在有法院核票監聽都可能被究責的今天,任何單位只會更小心的遵守法定程序,好好把關,請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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