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的心聲(之一)

近年來,鬼島上專業的車禍報導記者們最喜歡報的一種車禍,就是酒駕的新聞,只要酒駕車禍的新聞一出來,新聞點閱率必定飆高,而且一定熱烈討論,我們就來看看下面者幾篇新聞吧。
【扯】酒駕LEXUS、賓士肇禍 母:我女兒歹命沒錢賠
酒駕男撞19歲女騎士 辯對方騎太快
重點是下面的留言,我們大概可以統計出幾種類型的留言:
「人渣」、「廢物」、「去死」
「恐龍法官害的」(身為撿茶官的小編在此逃過一劫)
「判死刑啦!」、「鞭刑啦!」、「酒駕上路就是要殺人阿還輕判」、「被害人的人權有人保護嗎」
大概都是這些內容,我的觀察啦。到了最近最紅的議題則是酒駕累犯的人要來給他個鞭刑,讓酒駕的人痛到心坎裡,其他人看了之後就會怕,順便能在鞭刑的新聞下面留個「會怕就好科科」的留言,聽起來好像是一舉數得。但是鞭刑真的好嗎?真的是嚇止酒駕唯一的解嗎?在這裡小編不給個肯定的答案,因為我相信鞭刑的確會造成一些嚇阻作用,但看完下面的解釋,我們該想的是,到底適不適合用鞭刑呢?
我們先把酒駕分成三個程度,第一是單純的酒駕,然後被警察抓到,第二是酒駕並且發生車禍,造成他人受傷,最後是酒駕之後撞死人。
第一,單純的酒駕,我們需要用鞭刑來處罰嗎?我們先來看看到底都是哪些人在酒駕,哪些人這麼可惡。以小編在國境之南的實務經驗(哼哼不要小看小編,小編什麼案件都辦不好,對酒駕可是很拿手呢!),大約有7成左右的酒駕案件都是騎機車被警察抓到,為什麼?因為騎機車好攔查,容易違規,比如說沒戴安全帽阿,紅燈左右轉阿,或者是行車不穩比較明顯,所以警察喜歡抓這種人,而這些被抓的人為什麼要酒駕呢?
他們會說「就中午出去吃個麵,配個酒,回家路上就被抓啦」、「在工地的時候喝保力達,下工騎機車回家就被抓」、「我在家喝完啤酒,想說去路口7-11買個小菜就被抓」。接著問他們難道你不知道不能酒駕嗎?他們會說「我知道阿,只是想說在附近而以應該沒關係」(迷之音:都喝酒了幹嘛不戴個安全帽阿)、「我騎機車去工作,只能騎機車回家阿」、「我知道不能酒駕,只是不知道(沒想到)會被抓」。
好啦,從這邊會發現在台灣很多酒駕的人都是些比較樸直的人,而且多半可能是從事體力工作的人比較多,當然大都市的情況會有所不同,但把台灣的狀況統計起來應該差不多就是這個情況。總的來看,台灣人為什麼會酒駕,答案是源自於對於法的不尊重,認為我方便就好沒關係,我不會那麼衰被警察抓甚至發生慘劇,電視上撞死人的都是別人不會是我因為我技術很好。酒駕的人不知道會被處罰嗎?知道,不知道被處罰會痛苦嗎?他們知道,那為什麼還是要酒駕?因為內心想的是被抓到的不會是我,在被警察抓到之前都不算是酒駕,所以喝酒之後上路沒關係。
回到處罰的層面,難道現在的處罰不夠重嗎?有一次小編內勤的時候遇到一位阿伯,這個月初剛來地檢署一次,我就問他說你不是月初才被抓,怎麼現在又繼續酒駕阿,阿伯回答我,就是因為上次被抓,回家以後想到要被罰很多錢,很苦惱心情很差,所以中午出去吃飯的時候就配個啤酒,沒想到回家的路上又被抓。這回答讓我當下不知該安慰他好還是責備他好,不過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處罰會痛嗎?會,但有嚇阻效果嗎?可能不會喔!
這時候適合用鞭刑來處罰嗎?剛剛有講到這些人多半是從事體力工作,而且很可能都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你把他鞭下去勢必要躺個一年半載,他們家的經濟頓時出現問題,為了照顧他的傷勢要出一筆龐大的醫藥費(對了還有健保補助喔,鄉民最喜歡批評為什麼要幫犯罪人出錢不是嗎?),一家老小更因為沒有收入而生活陷入困境,這樣的情況是你我願意見到的嗎?或許你會說活該誰叫他要酒駕,但是,有必要同時懲罰他的家人嗎?
看完上面的例子我們來想想,為什麼會有人要酒駕,甚至一而再再而三的酒駕,原因出在文化,出在生活習慣,工作的時候就是要來個保力達才能繼續下去,應酬的時候沒有酒就不熱鬧,生活太苦悶所以要用一點酒來調劑,搭配上台灣人視法律為無物的習慣,造就了現在的情況。
第二,我們來看酒後肇事導致別人受傷的情況,適合用鞭刑嗎?這邊要聊一個法條叫肇事逃逸,刑法規定肇事逃逸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酒駕致重傷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在我們來模擬一個情況,你喝酒開車撞到人,看起來半死不活,這時候你要選擇1.留下來,或2.我跟你走,不是啦是趕快落跑,從上面的刑度看起來好像是落跑比較划算喔!等酒退了再來投案,被判的刑好像比較輕,塊陶阿!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如果肇事者留下來趕快叫救護車,本來半死不活的被害人可能還有生還的機會,但逃跑之後除非旁邊還有其他人看到並且幫忙救人,不然他就只能在路邊等死,簡單說就是他死定了。現行法如此,如果變成更痛苦的鞭刑,請問,是你要不要逃,當然塊陶阿!這樣對於被害人而言真的是好的嗎?大家可以想一想。
最後來談酒駕撞死人的情況。為什麼大家會希望酒駕撞死人要用鞭刑?
阿,答案是因為咻下去,皮開肉綻,那畫面太美我不敢看,但是想起來就可以滿足內心那正義感,而且撞死人那麼可惡,人命一條耶,你拿什麼來還,鞭刑剛好而已。身為資深鄉民,鄉民的心態我應該是模擬的滿正確的吧。但車禍死亡的人裡面,真的大部分都是酒駕造成的嗎?小編現在在司法院判決檢索系統,用台北地院為依據來查詢因為車禍而死亡的案件,然後點開前10篇判決,看看肇事的原因是什麼。

在司法院裁判查詢系統,選擇台北地院的刑事判決,輸入關鍵字過失致死和車禍,就可以看到因為車禍撞死人的刑事判決了





第一件是超速,第二件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第三件是未禮讓行人,第四件是未禮讓行人,第五件是未禮讓行人,第六件是未禮讓行人,第七件是轉彎未注意車前狀況,第八件是酒駕,第九件兩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第十件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呼看的我好辛苦,但總的來說,十件車禍死亡的案件中只有一件是與酒駕有關,其他交通違規導致他人死亡反而更多,在這邊小編請問一件事,難道其他車禍而死的人命比較賤嗎?
為什麼闖紅燈、超速、違規左轉、未禮讓行人的這些人不用鞭刑,這些違規害死人的比率更高,這些違規者就不可惡嗎?就沒有害被害人的家庭破碎?如果你支持鞭刑,而你的答案也是很可惡,那為什麼其他的交通違規害死人你不支持鞭刑?說到這邊我們來回頭反思一下為什麼要支持酒駕鞭刑,因為會害死人,只有靠鞭刑才有嚇阻效力,才會減少酒駕保護路上的人。如果這個論點成立,為什麼不所有的交通違規都鞭刑,保證你永保安康平平安安出門順順利利回家,畢竟看起來主要在路上害死人的是三寶而不是酒駕。
雖然鞭刑這件事在台灣應該不可能發生,原因也絕對不是因為立法委員自己就會酒駕(別傻了他們都有司機想喝多少就喝多少,要鞭絕對鞭不到他們),但還是希望大家可以冷靜下來想一想,鞭刑真的那麼豪蚌蚌嗎?這個問題就讓大家去思考。
但是小編在這邊也想分享個想法,之前小編看秦始皇這本書的時候,老師講到中國人對於治術有三個層次,分別是「帝道」、「王道」、「霸道」。當然霸道就是最low的啦,用武力、威嚇和恐懼來統治人民,但是人民真的是心服口服的守法嗎?看看中國歷史上以霸道治國的國家都很短命應該可以得到結論。既然大家都知道不該以霸道治國,為什麼在預防酒駕這件事情上面只想到用恐懼、威嚇來減少悲劇的發生,卻不想想其他更好的方法呢?
阿,小編的人犯要來了,先去開庭,至於小編內心認為怎樣是比較好的預防酒駕方法,就待下次再和大家聊聊吧,掰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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