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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轉貼】合法土石流

轉貼友站  新時代法律學社  的好文 《 合法土石流 》 ,水土保持的問題,檢仔之前也有寫( https://goo.gl/KXnEjq ),樂見越來越多人一起關注! 摘要: 水土流失的結果,實務上也沒有具體明確的判斷標準。例如,法院認為『仍需依實際狀況,具體認定,非可一概而論 。上訴人開挖整地,固有使地表裸露之情形,惟其所開挖之坑洞僅十八平方公尺、堆積廢土亦為二十平方公尺而已,其面積及數量均非鉅,是否已達致生水土流失之情形,尚非無疑』。 判斷有無致生水土流失結果的重擔,礙於國家經費短缺,難以大量委請機構鑑定情形下,就落在只有少少幾人的水土保持科室公務員肩上。這導致不管是鑑定的細緻度或是追蹤開墾後無水土流失結果的效能,都大大減低,也造成全臺灣無數濫墾山坡地的犯罪黑數存在,讓許多人的身家性命財產處在危險狀態。 如果說無法證明到構成刑責的條件,那就只剩行政裁罰的問題。然而依照相關罰則規定,行政裁罰只有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的罰鍰,以及沒收機具(編按:沒收機具在實務上很少見)。相較6萬元到30萬元的罰鍰,在美麗的風景區開墾山坡地建造民宿或餐廳、種植高經濟價值作物,收益是遠遠高於6萬元到30萬元的,只要不要嚴重出事,在賭一把的心態之下,有何不可?

【好書推薦】0206臺南大地震偵辦實錄

今天在等微波的空檔,小編走去署內的書報室,正想拿個法規彙編來墊便當時(誤),眼角餘光瞄到旁邊一本有點精美的書,是「 臺南大地震偵辦實錄 」。 這本書集結了台南地檢在2016年偵辦大地震案的紀錄。推薦它,因為小編就是愛刑案(有病)。上班辦案就算了,如果沒加班,下班還看FOX CRIME,晚上7點半黑幫實錄,10點是犯罪現場,同時不忘追松本潤99.9(病了,還病得不清) 說回正題。不論是辦案或自我充實,這本都很好用。怎麼說呢? 從裡面可以看到偵查團隊如何按圖索驥,一步步還原騎樓柱子崩壞到整體倒塌的前因後果,也談到證據保全、第一時間的搜索、訊問與聲押。再來,辦案最現實的就是要人要資源,所以書裡提到團隊組成與分工、緊急應變模式、大型機具借調與資源聯繫的運用,以及社工、法扶的引入。 且本案造成百餘人往生,相驗、認屍與屍體處理、法醫工作站的設置等,在書裡也有第一手的觀察紀錄。甚至寫到,如何因應當時各種網路爆料與鍵盤柯南,以及公訴小組在法庭上對案情與證據的呈現佈局,遺屬的照顧與心理復健等。題材豐富,紀錄詳盡,十分推薦給同行或有興趣的朋友。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往生,是台灣有史以來單一建築物倒塌造成最多人罹難的不幸事件,這些逝去的生命令人無限遺憾,也是檢察官不眠不休的堅強後盾。 書中寫到,當時適逢農曆過年連續假期,原以為人力會嚴重短缺,但沒想到支援的訊息一發出,不僅南檢的檢察官、書記官熱心回應,甚至連已調到其他地方的同仁也自願放棄休假回來支援。 小編身為檢察基層小螺絲釘,很能體會這感覺。每當專案執行期間,凌晨一兩點,撐著眼皮到走廊伸懶腰,看到好幾間辦公室還亮著,大家眼皮一樣沈重,身體一樣疲憊,但如果案件能順利推進,那就是值得的(真的很感謝書記官、法警的支援!)

看不見的傷

不知昨天的晚上各位是在關心世足賽,還是金曲獎呢? 延續前一篇媒體與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小編今天來分享一首入圍第25屆金曲獎 最佳MV的歌曲 ,歌詞和MV都發人省思,推薦大家可以好好品嚐。 雖然歌詞內容主要是在講校園霸凌問題,但校園不就只是社會的縮小體嗎? 歌詞是這樣寫的 「兇手不只一個 死者不只一個 被害的加害者 加害的被害者 人們何時開始如此彼此對待著 受傷的人不只一個 傷害的人不只一個 有些傷看不見的 人如此彼此對待著」 透過媒體,這一兩個月我們看到了好多悲劇,但仔細想想,看完新聞之後,憤怒完之後,罵完之後,我們又做了什麼?回想一下,五月彰化被虐待身亡的小妹妹,現在我們還在意她嗎? 媒體只想要八卦,聳動的話題,可以勾起你內心憤怒的話題,讓你自以為好像很關心這個世界,但 其實,我們對於社會,都還是冷漠的。 「受傷的人不只一個,傷害的人不只一個,有些傷看不見的,人如此彼此對待著」

偵查不公開。應然與實然

媒體連日報導華山分屍案,檢方表示不排除分案調查是否有違偵查不公開。 在海量的報導裡面,有兩則引起小編的注意,一是報導死者身體特定部位遭平整切除,二是「陳嫌竟冷冷地說出,他將被害女子掐死後,曾用手指插進死者的下體戳了兩下」( https://goo.gl/W99Vhf )。 被害人悽慘的死狀,以及嫌疑人在犯案過程的手法,這些情節的吸睛度直接反映在新聞的點閱率上,但除了滿足大眾獵奇的窺探慾望,並傳達出冷血殺人魔的形象之外,這些資訊對於維護治安、安定人心有何必要性?或者是完全顛倒,反而引起更嚴重的模仿效果?非公開這些資訊不可的理由,實在值得嚴肅思考(補充一下,犯嫌的態度也可能關係到其心神狀況責任能力的討論,但從媒體的行文方式看來並無意討論此點)。 為了順利還原事實,兼顧訴訟相關人的權利,偵查原則上不公開,但華山案對治安影響重大,為安定人心,澄清視聽,適當地揭露訊息亦有必要。除上述目的,就小編自己的經驗,消息一見光,壓力往往就隨之而來(檢方沒有所謂的曝光績效),更糟糕的是讓偵查對象預先警覺,破壞蒐證規劃。因此,檢警及其他執法人員,實在有無數理由認真看待偵查不公開。 也不得不提的是,聽聞在某些地檢署,記者可以在檢察官辦公室來去自如,探聽有無新聞題材,實在不可思議。任何單位都不敢得罪記者,這點可以理解,但公開仍應有一定界線,期許相關首長對此要有所做為。 在案件成形的過程中,可能觸及偵查資訊的人多不勝數,就如報載,面對檢察官的質疑,警方表示是殯葬業者對外洩漏被害人的死狀。這在實務上並非不可能,但偵查不公開規範的對象僅止於執法人員、辯護人及告訴代理人,不包括嫌疑人、證人或其他第三人。雖然依法得「曉諭」他人勿揭露偵查秘密,但僅是道德勸誡,除非已經達到公務、業務洩密罪的程度,否則其他人員縱然對外大肆放話,也沒有不利制裁。 至於警詢的問答也外流,考慮到接觸此資訊的人員有限,且事涉相當核心的偵查進度,箇中確實令人費解。不過這裡又涉及到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新聞文字在定稿之前,乃是一層一層轉手,我們都聽過一根鵝毛變成一隻鵝的故事吧,報上所寫的內容,有幾分是執筆者如實轉述消息,又有幾分是自己的加油添醋?以上幾個問題,都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紀錄短片推薦】一級木失竊記。塔曼溪直擊

檜木、香杉、肖楠,山林的珍貴資源不斷被盜伐,問題何在?改善之道又在哪? 政策面,我們應該封山嚴管,或是開放大眾親山共同監督?可以將珍貴木比照象牙,全面禁止交易嗎?或是明文要求木頭藝品店出具來源證明? 技術面,可否更精進現有的軟硬體設備,有效追蹤山林異常活動或是木材流向? 但不論如何,人力是第一線的重要關卡。巡山員的工作吃重,與薪水不成比例,遇到山老鼠時又沒有足夠的自保能力,需要我們共同關注。推薦大家公,我們的島所拍攝的【 一級木失竊記。塔曼溪直擊 】

都市傳說。到處都有毒?!

「傳說拔到獅子的鬃毛,掉落的頭髮就能長回來」 其實今天不是要說鬃毛的事,而是正常人聽到這種傳說都會一笑置之絕對不會相信,但是,又有另外一種都市傳說卻唬的大家一愣一愣的。 故事是這樣的,前幾天小編我在地方的Line群組裡面看到地方的媽媽傳了這樣的訊息,內容大概是小孩在學校吃了別人請的東西,結果裡面摻有毒品,所以就中了,從此變成吸毒人口,校門外發糖果的人也要小心因為糖果也有毒。 正常的地方社團下面一定會有一堆人留言說「天阿好可怕我一定要小心」、「我就覺得怎麼會有人送我的小孩東西吃」、「謝謝分享」、「貼早安圖」等等。 那麼到底會不會有人把毒品摻在珍珠奶茶裡面然後每天請你吃讓你中毒勒? 我們來談談成本吧,珍珠奶茶一杯多少?5X嵐大杯的要55元,都要請人家了當然不能小氣,買大杯剛好而已(單押*1)。毒品要多少錢呢?如果是咖啡包大約300~500,安非他命500起跳。所以一個國中生免費請同學吃讀奶茶的成本最多大概快600元。然後為了讓你的同學成癮,還必須請他很多次,就算請5次才成癮好了,那他的成本就必須花3000元左右。 拜託,一個國小、國中生一個月會有3000元可以請別人,那他的家長一定是好野人,想當年小編午餐都還要靠同學救濟才可以活下去呢(淚)。 我們回來想想這個都市傳說的可信性,假設是一個在校園賣毒品的藥頭,他會花這麼多的成本去讓一個學生變成他的藥腳嗎?其實很難想像,如果一個學生真的毒品成癮,很大的可能是在他有意識的情況之下去施用毒品,換句話說,就是他知道自己在吃的是毒品。第一次可能是別人請沒錯,但他不可能不知道他在吃什麼,而之後施用的毒品,更不可能是別人請的而是他自己花錢去買的。至於什麼在校門口發毒糖果阿,網咖老闆在冷氣口放安非他命這種故事,我個人是覺得跟拔獅子鬃毛沒什麼兩樣了,但是地方的媽媽心靈很脆弱,通常都會相信而且怕的要死。 在這邊小編要強調的是,如果學生有施用毒品的狀況,絕對不會是「不小心」吃到而成癮,一定是因為他人的慫恿下,在明知吃的東西是毒品的情況下造成的。因此,與其傳這種沒有營養的類早安圖(文),不如好好的關心自己的小孩,有沒有生活不正常的情況,金錢花費有沒有突然變的很大,半夜都不睡覺,下課都不回家等等,這樣比較有意義許多。 最後小編要提醒的是,不要覺得只有所謂的「壞小孩」才會去用毒品,小編學習的時候也有在少年法庭遇過家裡很有...

Selamat Hari Raya Idul Fitri

Selamat Hari Raya Idul Fitri 這句話是哪國語言?你懂在說什麼嗎? - 小編工作上常有機會碰到外語使用者,在這當中,大約一半以上是來自東南亞的移工或婚嫁新移民。不論何種訴訟程序,我們都會提供通譯,這是對於語言不通者不可或缺的保障,也是公平審判的基石。 但除了訴訟之外,來到台灣工作的移工們,又要如何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呢? 今天小編上網搜尋一些訴訟文件的外語版本時,順手瀏覽到勞動部的法規系統,發現《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人口販運防制法》這些與移工切身相關的法律,只有中文、英文兩種語言版本。 中文與英文,我國幾乎所有法規都是如此兩個版本,再尋常不過,但這反而引起小編的興趣。因為截至107年4月底為止,在此工作的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及越南移工總計已高達683,387人(產業及社福領域),這數字是多少人?跟雲林縣總人口差不多。 如此眾多的東南亞移工,卻沒有提供相應語言的法規翻譯,而僅有英文一種(其他語種充其量是寥寥數語的簡介,不是全文),不知是否出於「國際化等同於美國、英文」的想像?總之,沒有適當語言知悉切身相關的制度,移工也不可能捍衛自己最基本的權利。 也許本國勞工會想,外國移工關我什麼事?但很實際地說,如果外籍移工的勞動條件低落,也會連帶使本國雇主無所忌憚,沒有動機提供更優厚的工作條件到市場上,反正,給的再少也有人要做不是嗎? 法律的本質是反映社會的需求,台灣這塊土地充滿多元色彩,過去如此,未來也要有同樣的能量,讓所有生活於此的人有所依傍,希望相關單位加緊腳步,至少從最基本的法規開始盤點起吧! PS. 今年的穆斯林齋戒月從5月15日開始,持續30天,並於6月15至17日舉行開齋節。開齋節是相當於農曆新年的重要節慶,大家互道 Selamat Hari Raya Idul Fitri,也就是標題那句話:開齋節快樂!

新刑法第190條之1的解釋適用

大家還記得《看見台灣》紀錄片當中,日月光的污水染紅後勁溪的畫面嗎? 回顧日月光案,起訴法條是刑法第190條之1第2項,即法定刑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排放毒物罪。各界本期待司法代替月亮懲罰日月光,但本案多次來回,直到更一審,最重也只對員工依廢棄物清理法判處1年多有期徒刑,並予緩刑。 為何如此?主要是刑法第190條之1雖然針對排放毒物污染空氣、土壤、河川的行為有處罰,But,人生就是But之後說的才是真的。 該條文同時規定了「致生公共危險」的要件,亦即只當行為造成「具體危險」,並且可以證明具有「因果關係」,才會成立犯罪。 到這邊問題就出現了。請問一條河川有多少工廠在使用,排什麼會有什麼化學反應?大氣成分,如何區分誰排了什麼物質?有害物質無法肉眼觀察,又很容易稀釋,針對不確定性進行風險估算的方法,連科學社群內部可能都無法達成共識,更遑論法律系統面對新科技的不確定,所以要追查影響範圍,呈現「具體」危險,相當不容易。 當然,這裡也涉及實務對「公共危險」或「因果關係」的認定是否過嚴的問題,但至少在法條本身的設計下,該條文長年被說是紙老虎不是沒有道理,具體危險還有因果關係的證明,在許多時候是不可能的任務。 這樣的情形日後可能會轉變:立法院已通過刑法第190-1條修正案,對於本罪改採抽象危險犯之立法模式,不再以「致生公共危險」作為要件。 這個意思是,只要行為人基於污染環境媒體之故意(過失犯另有其他要件),而有污染行為的行為,縱客觀上還沒發生環境污染的結果,仍應負起刑責。另外,因為刪除「致生公共危險」的要件會有過度入罪化的疑慮,因此條文也明定污染環境顯著輕微者不罰。抽菸民眾不用多慮XD 科技帶來方便,也帶來前所未有的污染,其影響層面遠大於經濟侵害,而是賠上整個社會的生活與自然環境,面對風險社會的挑戰,法律體系的設計也應該努力跟上腳步。其實不僅是環境,在公衛、職災等領域,也面臨相同問題。 本條文通過的後續效應如何?是否能促使公私大廠加強污染處理系統?都值得觀察!

那些年我們遇到的當事人

終於下班了,這星期也是毫無意外地吸了滿滿的負面能量,與大家分享一下最近幾個案件小劇場~ 【 這樣你也上勾之好想換手機 】 告訴人:我正好想換手機,在某臉書社群看到廣告,就按照指示匯款,但對方都沒回應,我才發現自己可能被騙惹。 檢小編:(拿出網頁截圖)你說的廣告是「iphone8,5.5吋,64g,全新未拆封,NT$3000。」這個嗎? 告訴人:對。 檢小編:⋯⋯你覺得哎八空機有可能賣3000??(黑人問號) 告訴人:沒想那麼多。 檢小編:那你現在的手機買多少? 告訴人:續約價8000左右。 ( 所以你到底為什麼覺得可以3000收哎八⋯ 【 這樣你也買得到之跨界聯名款 】 檢小編:(拿出監視錄影畫面)從畫面看起來,失竊現場只有你一個人,且你在離開後立刻抽出一個皮夾查看,該皮夾跟被害人的失竊皮夾一模一樣,可否說明為何? 被告:那個皮夾是我自己的。 檢小編:可以告訴我你在哪邊買的嗎? 被告:我跟進香團一起買的,我們全台灣都有去繞(?),繞到某間廟旁邊店買的。 檢小編:(拿出網頁資料)這個皮夾是COACH和迪士尼聯名款,是哪個進香團有繞去⋯復興SOGO?進香? 被告:我也不知道啦反正(下略10000字) ---------------------------- 司法官面對一堆案件,複雜難解的事實,人與人之間的糾纏不清,辦案其實是很嚴肅的工作,也有許多令人翻白眼的時刻,但還是偶爾,會有一點笑鬧、一些任性。生活或工作,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往前吧。